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学〔2019〕21号)、《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资助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湄职院学〔2019〕1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28号)、《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及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微调工作的通知》(湄职院学〔2022〕2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比对、学生本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系部认定工作组复核、学院相关部门审查。学前教育系蔡奕琳同学通过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现将认定结果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告知。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
监督举报电话:0594-7659335(学院监察室)
0594-7659339(学工处)
电子邮箱:1049652513@qq.com
联系人:张老师(学院监察室) 王老师(学工处)
杨老师(学工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学院学生工作处(学院行政楼中区101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一览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28日